招生条件CONDITIONS OF ENROLMENT
国家海洋局在我校设立“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
日前,国家海洋局与我校正式签署《国家海洋局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设立“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的协议》,这标志着我校正式加入并成为内陆省份中首家“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委托培养单位。
“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是我校继2017年“中国政府原子能奖学金”项目之后正式获批的第二个来华留学教育专项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项目,重点依托船舶与海洋装备学科群、海洋信息学科群进行来华留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该项目获批,有助于学校进一步打造海洋工程、海洋信息领域来华留学品牌,提升学校和相关学科国际知名度;同时也标志着学校在“三海一核”的各个领域来华留学人才培养质量已逐步得到国家及行业认可。
“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由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联合设立,旨在为南海、太平洋和印度洋周边国家和地区及非洲、美洲发展中国家的优秀青年来华攻读海洋及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提供资助,为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培养 相关专业的高级人才,加强各国间的国际海洋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海洋和谐发展。自2012年试运行以来,6年累计招生129人,生源集中于亚非发展中国家和“一路”沿线国家。首批委托培养单位是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